文号 | 平政办〔2011〕43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47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制定的《2011年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2011年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
实 施 方 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残联 二○一一年七月)
为切实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水平,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73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重在持续、重在统筹、重在提升、重在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实施2011年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巩固2010年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成果,建立残疾人就业培训长效工作机制,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提高残疾人就业率。2011年全市实现培训城乡残疾人6600人、就业创业3300人的任务目标,逐步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资金保障
市、县两级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残疾人培训资金660万元,按照人均培训费用1000元的标准,为6600名残疾人免费进行培训,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要积极通过慈善机构向有爱心的企业、人士募集残疾人培训经费,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对残疾人减免培训费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培训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再就业培训范围,按照失业人员培训补助标准进行补贴。各级农业部门和扶贫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的扶持培训范围,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补贴。各级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培训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各县(市、区)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每季度末要向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支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纳入规划。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顺利实施。要将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纳入各级政府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民生工程实施范围。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地要围绕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以及电子屏幕、横幅、标语、橱窗、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实名培训,完善信息。各县(市、区)残联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更新16-59周岁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普查数据库,对符合条件但未录入数据库的残疾人就业培训状况进行补录,将不符合条件的信息删除,及时、准确掌握残疾人培训就业工作动态,实现残疾人培训就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对2011年新接受培训和安置就业或创业的残疾人,各县(市、区)残联要实名登记,建立残疾人个人就业培训档案,及时将残疾人培训和就业创业信息录入数据库。从2011年7月起,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每月月底对各县(市、区)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四)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级残联要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扶贫、财政等部门将信誉好、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残疾人培训就业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农业部门确定的“阳光工程”培训基地、扶贫部门确定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要将残疾人纳入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对未就业城镇残疾人、农村残疾人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要以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农村残疾人实现劳动力转移为目的。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要以提高农村残疾人的从业能力和增加收入为目的,以乡镇为单位,依托当地的实用技术培训机构,结合开展科技扶贫活动,积极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五)跟踪帮扶,做好服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同时通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岗位开发、创业岗位开发、庇护性行业开发和公益性行业开发等,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各县(市、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培训和就业的衔接,积极为培训合格的残疾人举行招聘会,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搭建桥梁。要跟踪培训后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对培训后实现就业创业的残疾人,通过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为用人单位提供设施设备改造补贴、岗位支持服务等方式,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消除岗位不匹配、专业技能不适应等就业不稳定因素,帮助残疾人稳定就业岗位。
各县(市、区)要将确定的培训机构于2011年7月30日前报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要依据残疾人的培训意愿,统筹考虑培训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时间表,有计划、有目的地实施培训。对培训后的残疾人,要及时提供就业服务,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跟踪问效,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2011年平顶山市残疾人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